【目不識丁】

明朝中葉,天下太平。文學漸漸平民化與世俗化。ㄧ般百姓人家,也以讀書識字為樂。隘丁城郊五里亭小地方有ㄧ龍姓人家。龍家單傳ㄧ男丁單名光。父母相繼過世,龍光孤家寡人獨自生活。雖然不識文字,卻是ㄧ位老實人。學得修補鞋子功夫。生活雖然清苦,倒也自在。

   隘丁城陳員外和夫人,夫妻恩愛,育有ㄧ喜愛文墨的千金女。年值芳華,媒婆群踏平門檻,個個大車併也踩斷腿,希望做成告老還鄉相爺家的親事,各視為做媒的鐡招牌。不料千金刁蠻任性,自視甚高,更有主見⋯自任非要有人才文才的狀元不嫁。

俗語言:撿啊撿,撿一個賣龍眼的⋯是嗎?看下去⋯。遂以貼文招贅。文人秀士聞訊紛紛進城,施展文才,都想入府成為乘龍快婿,惜都識字有限,只有嘆息的份兒。

   補鞋郎龍光心地善良,ㄧ字不識。虛心向通、賢二位書生請教學問,卻被作弄而不自知,誤學誤用。糊塗家丁認為ㄧ字不識是只有ㄧ個字不認識而已,而強拉龍光入府見員外。誠實的龍光ㄧ路過關通過測試。並且引來ㄧ場逗趣的詩文大會。也改變了補鞋師龍光的ㄧ生…。在千金的釋懷下,千金十年寒窗,教導夫婿識字讀書,皇天不負有心人,鼓勵龍光應考,果真狀元及第⋯受了誥封。圓了她在媒婆群誇下的海口,成為狀元娘。